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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青春力量 筑牢组织根基|环境与健康学院学生会团支部正式成立

       为进一步深化共青团改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引领和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筑牢学生组织建设的政治核心与战斗堡垒,2025年10月15日,环境与健康学院学生会团支部成立大会在C101顺利举行。出席本次活动的成员有学生会执行主席团成员、各个部长以及优秀团员代表。

       (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二)共青团环境与健康学院学生会支部第一届委员会,由共青团环境与健康学院学生会支部第一次团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共青团环境与健康学院学生会筹备组负责。(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票上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团支部委员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

       (四)经指导单位团委原则同意,共青团环境与健康学院学生会支部第一届委员会共提名委员候选人5名,应选名额为3-5名,差额为1名。(五)共青团环境与健康学院学生会支部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由共青团环境与健康学院学生会支部全体团员酝酿提名,筹备组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提出团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指导单位团委审查同意,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后,提交大会正式选举。

       (六)大会选举工作,由共青团环境与健康学院学生会支部筹备组主持。共青团环境与健康学院学生会支部全体团员具有选举权。大会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团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团员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团员的半数,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被选举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再次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七)选举时,选举人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或不赞 成、弃权或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如果另选他人时,请在候选人下面的空格栏内填写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右边的符号栏内划“○”。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八)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由共青团环境与健康学院学生会支部筹备组提名,团员大会表决通过。已提名作为团支部委员候选人者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九)会场设一个票箱。投票前,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投票。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然后其他团员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选举工作人员当众开箱清点收回的选票。(十)计票完毕后,由监票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向大会宣布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选举结果报学院团总支批准并发文公布。

       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共青团学生会支部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学生会共青团员听取环境与健康学院学生会支部筹备组的工作报告后进行投票,议采取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了共青团环境与健康学院学生会支部第一届委员会,委员会由张镇浩、王钰萱、冯靖博、姜少杰等4名同学组成,选举了韩稳同学为共青团环境与健康学院学生会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