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燕京理工学院 关于寒假假期开展学生资助“两信”、“两回执”工作的通知
学发〔2018〕63号 燕京理工学院 关于寒假假期开展学生资助“两信”、“两回执”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寒假将至,为把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落实落细,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利用寒假假期做好“两信”、“两回执”工作 (一)资助政策宣传信 1.为每名在校生写一封介绍本学段资助政策的宣传信(附件一),利用学院官微、家长联系群等平台发送至学生、学生家长,让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本学段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到资助政策宣传全覆盖; 2.在学生及家长阅读资助政策宣传信后签字,并填写资助政策知晓回执单(请告知学生使用A4纸打印),在开学后,由辅导员统一收集,提交学院资助工作负责人;装盒归档后,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学生处存档。 (二)受资助情况说明信 1.为每名享受资助政策的学生印发一封该生享受资助情况的说明信(附件二),让学生和家长及时知晓已享受到的资助项目。 2.受资助情况说明信附有回执,家长阅读后签字的将受资助情况说明信下方回执交回,在开学后,由辅导员统一收集,提交学院资助工作负责人;装盒归档后(注意:需与资助政策宣传信回执分开归档),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学生处存档。 根据国家和省资助政策,学校已起草“两封信”模板(见附件),各学院可予以参考,并根据工作实际做适当修改。 二、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需认真做好“两信”、“两回执”工作,务必做到为每名在校生写一封介绍本学段资助政策的宣传信、为每名享受资助政策的学生印发一封该生享受资助情况的说明信。 (二)在开学10日后,由辅导员统一收集,提交学院资助工作负责人;装盒归档后(注意:需与资助政策宣传信回执分开归档),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学生处存档。(注意:回执中需签字位置必须亲笔签字。) 联系人:杨文静老师,电话: 0316-3380040。 附件:1.资助政策宣传信及回执模板; 2.受资助情况说明信及回执。 (此页无正文) 学生处 2018年12月30日 主题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宣传 两信 两回执 燕京理工学院学生处 2018年12月30日印发 共印12份 附件1: 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燕理学生家长: 您好!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校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燕京理工学院贯彻国家和省资助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帮扶工作,形成了以服务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为本,物质资助与精神育人结合,深化立体资助培育体系和资助育人工作新模式。现将本学段资助政策简介如下,请知悉。 一、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二、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学生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于每年9月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每学年评定一次。 三、国家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五、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后,可向高校申请学费资助,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六、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七、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 燕京理工学院资助政策宣传回执 燕京理工学院: 我已知晓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燕京理工学院 学生享受资助情况说明信 家长您好: 您的孩子 在 学年,享受资助情况如下: 一、 ......(根据实际情况增加) 燕京理工学院 学院 年 月 日 燕京理工学院 学生享受资助情况说明信 (回执单) 燕京理工学院: 我已知晓 (学生姓名)在校期间享受资助情况。 家长: 年 月 日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在读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如自愿复学(或入学),可获学费减免。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助。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国家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八、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九、校内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