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环境与健康学院关于做好 2023-2024 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2024-2025 年国家助学金的工作通知
环境与健康学院
关于做好 2023-2024 学年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2024-2025 年国家助学金的工作通知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评定国家奖助学金的规定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 2024 年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23-2024 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 2024-2025 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与金额
国家奖助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三种形式。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 8000 元,一次性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 5000 元,一次性发放。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其中第一档每人每年 2200 元;第二档每人每年 3300 元,第三档每人每年 4400 元,分秋季和春季两学期发放。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籍在读学生,不含专接本新生;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与素质拓展成绩均需位于前 10%(含 10%);
7.同等条件下,获得过国家、省级奖励的学生优先;
8.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热爱劳动,是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注册在籍在读学生,不含专接本新生;
8.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23-2024 学年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为本专业的前 20%;
9.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三)申请国家助学金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在籍在读学生,必须是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8.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9.退伍学生因有国家退役士兵助学金,则不参与普通学生国家助学金评选,也不能兼得普通学生国家助学金。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加本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资格:
1.违反《燕京理工学院违纪处分管理规定(试行)》者;
2.违反燕京理工学院校内各类规章制度或管理规定者;
3.留、降级学生从留、降级时间起一学年之内或休学学生在休学期间者;
4.办理复学、出国、参军、退学等过程类学生;
5.凡是因在公共区域吸烟被通报的学生;
6.恶意欠缴学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