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燕京理工学院环境与健康学院2025届毕业生实习安全承诺书
全体2025届毕业生:
为圆满完成实习计划,保证实习期间各方面安全,需遵守以下规定:
1.在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校纪校规,认真学习和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实习单位的岗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遵守实习单位所制定的安全上岗制度。
2.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及带教老师,服从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一定要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实习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持热情的服务态度,防止纠纷的发生。对实习工作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向学院管理负责人及时反映。服从带教老师的管理和指导,严格遵守各项技能的操作规范,不得擅自操作,如因学生擅自违规操作造成责任事故或损坏器械等由学生个人承担责任。
3.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作休制度,不享受寒暑假,除法定假期及工作轮休外无其他假期。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如有事需要外出办理,务必按学校和实习单位规定办理正常请假手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4.实习期间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向实习管理老师及辅导员老师汇报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等各方面情况。遵守学校与实习单位双重管理,如遇特殊情况、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实习单位和学校报告,不拖延、不隐瞒,以争取事情的妥善解决。
5.实习期间住宿要注意防火、防盗,保管好自己的钱、财、物等,并对自身安全负责。主动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自身的安全。在居住地点与实习单位之间往返途中均要注意交通、人身和财产安全。自主租住房屋同学出现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6.离校实习期间严禁租用危房、自建房、私搭乱建等存在危险的房屋。
7.坚决与传销组织划清界限,拒绝从事任何形式的非法传销活动,提高警惕,不轻易听信任何人,以免上当受骗。
8.实习期间注意个人的行为举止,绝不参加任何邪教组织和暴力恐怖组织,树立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9.实习期间,若本人因违反学院实习管理规定和实习单位安全规章制度造成自身伤害及学业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国家和实习单位的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